100%

  ●附錄

  清季外交年鑑(節錄)光緒元年(乙亥、一八七五)

  二月

  北洋大臣直督李鴻章奏:日窺臺灣,請籌辦海軍船械並遣使駐日及泰西各國以資聯絡而察敵情。

  七月

  遣郭嵩燾出使英國,許鈐身副之。

  十月

  閩督李鶴年奏:福州、廈門電線與丹國電報公司議定合同,買回自辦。

  十二月

  日使森有禮照會:朝鮮雖中國屬邦,其地不隸中國;凡事起於朝、日間者,於中、日條約無所關係。

  光緒二年(丙子、一八七六)

  四月

  總署奏:日本以朝鮮轟其兵船,遣使往爭,已商訂和約十二款。

  五月

  總署奏:閩省現擬舉行保護中外船隻遭風遇險章程五條,請飭沿海地方文武官員一體遵辦。

  八月

  遣許鈐身出使日本國,何如璋副之。

  遣劉錫鴻為駐英副使。

  九月

  禮部奏:准朝鮮國王咨,與日本商辦開埠通商事宜。

  十二月

  遣何如璋出使日本國,張斯桂副之。

  光緒三年(丁丑、一八七七)

  正月

  閩撫丁日昌奏:西班牙因商船在臺灣遭風被掠,聲言調兵來華;請飭潮州鎮方耀率所部來臺,以資防範。

  三月

  總署照會西班牙公使:夾板船在臺灣失事,因體恤船主,由閩省送給銀一萬八千元完結此案。

  遣劉錫鴻出使德國。

  四月

  丁日昌奏:請將福,廈電線移設臺灣。

  五月

  閩督何璟等奏:琉球遣使入貢因日本梗阻,密遣陪臣赴閩陳情。

  光緒四年(戊寅、一八七八)

  二月

  遣郭嵩燾兼使法國。

  六月

  總署奏:日本梗阻琉球入貢,擬三策,令使日何如璋相機審辦。

  七月

  遣曾紀澤出使英、法二國。

  遣李鳳苞出使德國。

  光緒五年(己卯、一八七九)

  正月

  總署奏:朝鮮久隸中國,而政令均歸自理;今准該國王咨稱日本認朝鮮為自主獨立,應由朝鮮自行酌復。

  八月

  總署奏:美國前總統在日本調處琉球事,擬分球島為三部,中、日、球各得其一。

  光緒六年(庚辰、一八八○)

  正月

  遣曾紀澤出使俄國。

  六月

  總署奏:日本悔三分球地之議並藉球案要求改訂商約,請派大員商辦。

  八月

  禮部奏:准朝鮮國王咨,遣使前往日本。

  十月

  李鴻章奏:遵議日本議結球案所讓南島,球人不願,且與存祀相違,並牽涉改約流弊更大;暫宜緩允。

  光緒七年(辛巳、一八八一)

  二月

  諭:琉球一案,日使於未經議定之先,即自異前議,悻悻而去;難保無藉端要挾情事。所有沿海各省防務,應嚴行戒備。

  十月

  總署奏:法人謀佔越南北境並欲通商云南,現擬預籌辦法以弭釁端。又奏:越南積弱已甚,中國為藩籬計,不能置之度外。

  光緒八年(壬午、一八八二)

  三月

  諭:法、越搆釁,兵端已起;越南北圻多與粵、滇毗連,應如何謀策萬全之處?著李鴻章等妥速議奏。

  六月

  諭:朝鮮亂黨滋事,現圍日本使館兼劫朝鮮王宮;著張樹聲酌派水陸兩軍迅往援護。

  七月

  張樹聲奏:我軍東渡直入王京,獲致朝鮮亂首大院君李昰應解送來津;其他亂黨,已派隊分別圍捕。

  九月

  李鴻章奏:遵旨妥議朝鮮水陸通商章程,以維藩服而擴利權。

  十月

  署滇督岑毓英等奏:會籌越邊防務情形。又奏:據藩司唐炯稟稱出境興師甚非長策,據實密陳。

  十二月

  諭:法、越交涉一事,法人願與中國派員商辦。現經李鴻章與法使籌議辦法三條,著曾國荃等將應行籌畫各節妥慎議奏。

  光緒九年(癸未、一八八三)

  二月

  桂撫倪文蔚奏:遵旨籌覆法、越交涉事宜。又奏:法、越分界事,擬俟其派員來粵定議時,再行詳籌辦法。

  三月

  總署奏:法使請會商越南事宜現有變局,亟應密籌防務。

  諭:法人在越勢更披猖,著派李鴻章迅往廣東督辦越南事宜;所有廣東、廣西、、云南防務,均歸節制。

  倪文蔚奏:越南軍情日急,謹擬切要辦法並藩司遵旨出關。

  四月

  李鴻章奏:預籌越南邊防事宜,擬至上海暫駐察酌軍情,再圖進止。又奏:赴越督師,恐檄調諸軍分道並進,似將與法開釁;倘因此竟召兵端,轉滋口實。應請熟籌遠慮,決擇施行。

  岑毓英等奏:越南南定省失守,已督飭各鎮嚴防。

  五月

  倪文蔚奏:越將劉永福襲攻河內,大獲勝仗,法官兵死傷甚多。

  李鴻章奏:奉密諭仍回北洋署任,謹陳統籌全局辦法。又奏:滇、粵防務,宜責成疆臣備禦;法廷如有轉機,請派專使與議。

  六月

  李鴻章奏:定期赴津籌備與法使交涉。

  八月

  諭:法使脫利古現由滬來津,著李鴻章據理駁辯;一面嚴密戒備,毋稍疏虞。法人有以大隊兵船至廣東之說,著張樹聲等妥籌備禦,務在黃埔以外設法阻止。

  九月

  倪文蔚奏:「法越和約」已定,謹陳詳細情形。

  桂藩徐延旭奏:法乘水漲力撲越軍防所,迭被擊退;劉團現擬移營規復河內,謹陳節次據報籌辦情形。

  諭:彭玉麐奏「遵旨赴粵」各摺片均悉;惟法已逼越立約,局勢與前不同。如犯我軍北圻駐地,不能不與接仗;並廣東人心浮動滋事,著與張樹聲等籌辦。

  十月

  徐延旭奏:奉旨恢復河內以固北圻,俟越軍並進,即出關調度。

  岑毓英奏:遵旨密籌恢復越南事宜,擬統兵出關駐紮山西就近調辦。

  十一月

  諭:現聞越南民變,竟將該國嗣王戕害,禍亂方殷;著張樹聲統帶兵勇前往越南相機勘定。

  十二月

  粵撫倪文蔚奏:法已在越南北圻各省設官,謹將越藩求援咨呈另鈔呈覽。

  桂撫徐延旭奏:由龍州啟程出關,暫駐諒山;現分飭各路力圖進取,並請派撥輪船嚴扼海口。

  岑毓英奏:帶兵出關,已飭各營分道進發;俟抵山西後,當聯絡廣西防營嚴密布置。

  徐延旭奏:據報越南山西省城為法人攻陷,現飭北寧嚴防。

  總署奏:法人吞越,顯背公法;張之洞瀝陳不可罷兵各摺慮遠思深,現經公同會議,惟有力籌戰備以遏外侮。

  滇撫唐炯奏:山西不守,我軍敗退興化,現扼守家喻關。

  光緒十年(甲申、一八八四)

  正月

  命岑毓英節制諸軍,和衷商辦。

  旨寄徐延旭:據報北寧業已失守,該撫調度乖方,著摘去頂戴,革職留任;責令收集敗軍,儘力抵禦。

  二月

  諭:據報法兵已攻取太原,著馮子材速赴鎮南關外接統黃桂蘭所部各營;瓊州防務喫重,著彭玉麐等速籌備禦。

  諭:廣西巡撫著潘鼎新署理,云南巡撫著張凱嵩署理;徐延旭、唐炯,俱拿解刑部治罪。

  三月

  李鴻章電:聞興化已被法兵所據,法水師提督擬調兵入華奪據一大口岸為質。

  李鴻章函:據稅司德璀琳轉到法總兵福祿諾密函願為從中講解,譯稿鈔呈。

  諭:據報法提督帶兵船八艘由廈門向北開駛,著李鴻章等飭令防軍加緊訓練,於沿海各要隘力籌守禦。

  四月

  諭李鴻章辦理中、法和議。

  遣許景澄出使法、德、義、奧等國(按未到任以前,以李鳳苞兼署法使,因法人不慊於曾紀澤也)。

  李鴻章函:與福祿諾議訂「簡明條款」於天津。

  命吳大澂、陳寶琛、張佩綸會辦南、北洋及福建海疆事宜。

  旨寄岑毓英、潘鼎新等:滇、桂防軍扼紮原處,以待和議。

  中、法議訂「法越簡明條款」(四月十七日)。

  閏五月

  彭玉麐奏:請獎護越將劉永福。

  張樹聲電:法兵進攻諒山,我桂軍在觀音橋大捷。

  諭彭玉麐:法敗於越,必將滋擾廣東;現在張樹聲行將交卸、張之洞甫經赴任,一切防務著妥籌兼顧。

  法使照會:請立飭華兵迅速回復交界,退出北圻。

  軍機處奏:照會法使,聲明諒山接仗釁自法開。

  法使照會:撤兵、賠銀二項,限七日內覆明照辦。

  軍機處奏:請將在越官軍暫以避瘴為名,調回關內休息。

  命江督曾國荃為全權大臣,赴滬與法使辦理和約。

  旨寄穆圖善:法船駛入馬江,倘其肆擾,即行抵禦。

  六月

  旨寄彭玉麐:法全力注閩,已進八艘;著酌撥師船前往援應。

  旨:法船至基隆,著防堵各海口,斷絕法人接濟。

  總署奏:洋情叵測,謹按事實妥籌辦法。

  總署照會美使:請公平評論中、法曲直。

  軍機處奏:李鳳苞電有「法國不允美國評論」語,總署擬晤美使詢商。

  曾國荃電:巴使照稱如不允償,法國將有舉動。

  李鴻章電:法攻基隆甚危。又電:法使照稱提督孤拔現已取守基隆;如願交還,即照法國所請各節立即照允。

  總署照會各國公使:法人陽為會商、陰謀據地,設擾及通商各口致華洋各商財產,中國猝難保護,應惟法國是問。

  李鴻章電:聞法擬以大軍來攻,宜速令李鳳苞與法廷妥議,庶償費較少。

  旨寄彭玉麐等:請封劉永福為越王,殊失朝廷「百計助越、圖存阮祀」之義;斷不可行。

  旨寄曾國荃:巴使照會無禮已甚,不必再議,惟有一意主戰;著即回江寧辦防。

  旨寄岑毓英:法既主戰,著令劉永福先行進兵規復北圻。

  臺撫劉銘傳電:基隆砲臺被燬後,法兵又來攻撲營壘;經曹志忠等迎擊,大獲勝仗。

  七月

  李鴻章電:法國已送公使李鳳苞出境。又電:閩電局報稱法船驟攻馬尾,我艦隊均被擊沉、船廠亦燬。

  滬道邵友濂電:長門接仗,轟沉法船三艘。

  諭:法國渝盟肇釁,不得已而用兵;著各督、撫督率防軍,遇有法輪駛入,即合力攻擊,悉數驅除。劉永福著以記名提督簡放,統率所部恢復越南。其各國商民,仍嚴飭地方官一律保護。

  李鴻章電:法攻長門,有一船煙筒忽裂,聞死一大將,或云即係孤拔。

  總稅司赫德函:法有願從他國評斷之議。

  李鴻章電:據上海道電稱法領亟盼我轉圜,或暫租海島、或許以將來建造鐵路權利,可免賠款。

  命大學士左宗棠為欽差大臣,督辦福建軍務。

  李鴻章電:聞日本備軍艦,欲乘亂與我決議琉球案。

  八月

  軍機處奏:美使來議法事,臣等公擬辦法三條。

  旨:著楊岳斌幫辦左宗棠軍務,設計逐臺灣法人。又寄潘鼎新:著飭王德榜各軍進兵牽制圍臺。

  邵友濂電:聞劉銘傳以基隆、淡水空砲臺誘敵,殺斃法兵及漢奸千人。

  李鴻章電:蘇元春在諒山連戰皆捷;惟傷亡多,恐難持久。

  遣徐承祖出使日本。

  九月

  李鴻章電:法提督宣言將封閉臺灣海口。

  旨:著李鴻章等選派南、北洋兵輪援臺並接濟臺防軍火。

  津海關道盛宣懷電:德璀琳面呈法廷議和條款,如鈞署可允,再令赴滬與巴使商辦。

  懿旨:現在辦理臺灣、越南軍務,所有歷次諭旨奏報等件,著御前大臣、六部九卿、翰詹科道赴內閣公同閱看,各抒所見切實覆奏。

  旨:派蘇元春幫辦桂軍軍務。

  工部尚書翁同龢等奏:請先議停兵,再將所陳各條詳細推敲,並會合各國公使公同評論。

  軍機處奏:法、越之事,現英國欲出為調停;擬訂辦法八條,請飭李鴻章、曾紀澤酌核辦理。

  十月

  張之洞奏:設法與臺通信並籌濟餉械等事。

  李鴻章電:「威利」船抵臺。

  左宗棠奏:臺北滬尾大戰獲勝,現籌規復基隆。

  李鴻章電:英調停中、法事未成;法仍執原議,如不允仍戰。

  旨寄曾紀澤:應付和議,不得輕率遷就。

  岑毓英奏:圍攻宣光,擊散法援。

  李鴻章電:朝鮮亂黨劫王殺妃,恐有暱日叛華之意;請迅派兵船鎮壓。

  奉諭:著李鴻章、吳大澂會同規畫,並令續昌與吳澂同赴朝鮮,傳知該國靜候往查;一面與日使從容商辦,勿為所欺、亦勿遽與開釁。

  旨:潘鼎新、蘇元春督剿大捷,著先行傳旨嘉獎。

  楊昌濬電:吳鴻源已自廈帶隊渡臺。

  旨:派孫開華幫辦臺灣軍務;程文炳到閩後,即照吳鴻源之路渡臺。

  十一月

  李鴻章電:井上馨之隨員回日,電告日廷云我所要求,韓王已允,皆如願以償。

  旨:著吳大澂等確查韓、日定約有無關礙。

  十二月

  北洋會辦吳大澄奏:查明朝鮮亂黨詳情及日、韓續增約款,現與朝鮮商辦善後。

  岑毓英等電奏:官軍進攻宣光,大獲勝仗。

  李鴻章電:法攻蘇軍,諒山喫緊。

  光緒十一年(乙酉、一八八五)

  正月

  禮部奏:准朝鮮國王咨,逆黨金玉均等謀亂,陳報亂起原因。

  李鴻章電:聞諒山有失事信。

  曾國荃電:「澄」、「馭」兩船在石浦港為法轟沉,「開」、「瑞」、「琛」三船回滬。

  岑毓英奏:宣光合圍,並收復美良縣。

  李鴻章電:日本派伊藤等來議朝鮮事。又電:據潘鼎新報法犯鎮南關,楊玉科陣亡;馮、王兩軍,飛催不至。又電:法船攻招寶山,為鎮海守將楊岐珍擊退。

  又電:法入鎮南關為我軍所敗,退走文龍。又電:法封西貢、瓊、廉口岸。

  曾國荃電:基隆疫重,法人退駐普陀。

  彭玉麐、張之洞等電:欽、廉水陸並急。

  浙撫劉秉璋電:法毀蕭港砲臺,請令程文炳援浙。

  曾紀澤電:法員來問和局,應否與商?乞速示。

  二月

  命李鴻章為全權大臣,與法使辦理詳細條約。

  李鴻章電:接桂撫電,法攻鎮南關,我軍大捷。

  軍機處奏:酌核赫德呈遞法國擬訂善後事宜。

  曾紀澤電:諒山克、茹相革,似宜趁法新執政初升時速辦。

  李鴻章電:法復提和議,重在通商利益三條;與赫微異。又電:接潘撫電,十三日克復諒山。又電:接閩督電,法以七船攻澎湖,力戰三日,兵力不支;澎湖失守。

  使德許景澄電:赫議各條已在巴黎畫押。

  岑毓英電:各軍在臨洮大獲勝仗。

  諭:法允修好,滇、粵各軍著撤回邊境。

  旨寄岑毓英:著設法安插劉永福軍。

  軍機處電楊昌濬、張之洞:令臺防、越防各軍停戰。

  三月

  李鴻章奏:遵旨與伊藤商訂朝鮮撤兵條款,畫押互換。

  岑毓英奏:分兵收復緬旺及清水、清山兩縣。又奏:收復越南廣威、不拔等府縣。

  中、日訂立朝鮮撤兵條約(三月初四日)

  四月

  岑毓英奏:遵旨停戰,仍隨時嚴密整備。

  李鴻章等奏:與法使商辦詳細條約,畫押竣事。

  中、法訂立越南新約(四月二十七日)

  五月

  李鴻章奏:撤回朝鮮駐兵,調紮旅順以作聲援。又奏:請派張曜會同慶裕妥籌東邊防務。

  禮部奏:准朝鮮國王咨,派員前往日本修好事竣。

  六月

  總署奏:法使已到京,請飭使法大臣仍往法都駐紮,並請以許景澄兼使比國。

  遣劉瑞芬出使英、俄二國。

  遣張蔭桓出使美、日、祕三國。

  李鴻章函:籌議朝鮮善後辦法。又奏:中、法因戰事被擄兵民互相交還。

  七月

  岑毓英奏:關外各軍一律撤竣。

  幫辦福建軍務楊岳斌等奏:澎湖法船撤退,並查明從前失守情形。

  八月

  命釋朝鮮大院君李昰應回國。

  九月

  李鴻章奏:請袁世凱總辦朝鮮交涉事宜。

  十月

  李鴻章電:朝鮮以伏莽未除,請派兵鎮撫。奉旨:著李鴻章隨時調撥水陸各軍相機防衛。

  十一月

  李鴻章電:據袁世凱報,日本亂黨前往朝鮮。奉旨:著李鴻章嚴密佈置防範。

  十二月

  諭閩督楊昌濬等:臺灣改設行省,著會商奏辦。

  光緒十二年(丙戌、一八八六)

  七月

  懿旨:著李鴻章嚴備朝鮮事變。

  十二月

  楊昌濬電:日領知照,日輪失蹤已查明在洋面沉沒,不再派艦來閩訪尋。

  光緒十三年(丁亥、一八八七)

  五月

  遣洪鈞出使俄、德、奧、荷等國。

  遣劉瑞芬出使英、法、義、比等國。

  七月

  遣黎庶昌出使日本國。

  光緒十四年(戊子、一八八八)

  八月

  李鴻章電:日兵輪由韓開往海參崴。

  九月

  總署電劉瑞芬:俄擬與華訂約同保朝鮮,應密探英人議論。

  李鴻章電:日本有二大臣至崴與俄大將密商。

  光緒十五年(己丑、一八八九)

  三月

  遣陳欽銘出使英、法、義、比等國。

  遣崔國因出使美、日、祕等國。

  四月

  遣薛福成出使英、法、義、比等國。

  七月

  臺撫劉銘傳奏:基隆煤礦現擬歸英商承辦,請旨飭議。

  光緒十六年(庚寅、一八九○)

  閏二月

  總署奏:韓政紊亂,請飭李鴻章與臣等籌商辦法。旋經議定要件六條。

  七月

  遣許景澄出使俄、德、奧、荷等國。

  遣李經方出使日本國。

  光緒十七年(辛卯、一八九一)

  光緒十八年(壬辰、一八九二)

  六月

  遣汪鳳藻出使日本國。

  十二月

  遣楊儒出使美、日、祕等國。

  光緒十九年(癸巳、一八九三)

  十月

  遣龔照瑗出使英、法、義、比等國。

  光緒二十年(甲午、一八九四)

  二月

  李鴻章電:韓人金玉均在滬被同伴戕害,柩已運韓。

  軍機處與總署會議應付日本事宜。

  三月

  李鴻章電:據袁世凱電,日於東京捕韓員;韓撤使,日調兵。

  李鴻章電:袁電稱,金被戕不在日境,日人不能過問。

  李鴻章電:韓人突將金玉均屍凌遲。

  四月

  李鴻章電:據袁世凱電,韓東學黨煽亂,請派兵船相助;已照辦。又電:袁世凱聞日員詢韓外署「華派兵船到韓何意」?韓答以「借送韓兵」。又電;韓被亂黨戰敗,韓王議求我代剿;文已繕就,又擬俟匪北竄再請。

  五月

  李鴻章電:韓請剿亂,已飭丁汝昌派「濟遠」、「揚威」二艦赴援。又電:據汪使電,日議派兵赴韓,當覆以「韓未請日派兵,日不應派」;祈與妥商。又電:派兵事,已電汪使照約知照日政府;聞日不認韓為我屬邦。又電:葉志超軍擬駐牙山,日兵已至漢城、仁川。

  總署電李鴻章:據日使照稱派兵至韓情形,請查示;並探大鳥到漢城如何開議?

  李鴻章電:官兵到全州,各匪逃去。惟韓懼日兵駐京,求設法;現由袁道與大鳥妥議撤兵。

  總署電李鴻章:請令袁道商日使同時撤兵,惟韓匪未靖,飭葉志超等確探剿捕。

  李鴻章電:接汪使電,日增兵脅和,欲革韓政(總署電覆:韓為中屬,日請會剿,萬不可允)。又電:晤英、俄兩使,已請其商日照約撤兵。又電:葉軍擬由陸路移紮平壤,並已飭丁汝昌添船赴韓,聊助聲勢。又電:日駐漢、仁,已佔先著;今我備而未發,以看情勢最宜。又電:日駐仁川之兵續調漢城,韓請美、英、法、俄調處,擬請中、日同時撤兵。又電:仁川關員報稱,日添船運兵及砲馬到仁。又電:日逼韓不認屬華,否即失和;聞大鳥擬押袁道出境(總署電覆:令袁道少待,候有失和確據乃回)。

  旨寄李鴻章:日燄愈熾,兵餉、軍火著速籌畫。

  六月

  李鴻章電:日於韓事向汪使提出三條,斷難商辦。又電:汪使電稱,聞日派四艦分赴山海關及閩洋,當係窺我海防。又電:汪使電稱俄力勸日撤兵,未允。又電:駐韓各使會議避免漢城及各口戰事。旨寄李鴻章:部款籌撥已定,著妥籌戰守事宜。李鴻章電:日、韓會議革政五條限期施行;韓未允。旨派翁同龢、李鴻藻會同籌議朝鮮事宜。李鴻章電:遵旨籌備海陸軍嚴密分佈。又電:擬派商輪往牙山運兵入平壤。總署電李鴻章:日覆電無轉圜意,已決進兵。李鴻章電:葉志超兵單,擬在津軍抽調往助。臺撫邵友濂電:布置臺灣防務。總署電李鴻章:英使勸日兵移南路、華兵紮漢城北路,再行開議;希統籌。又電:即轉汪使,如中、日失和,即託美使保護華商。旨寄李鴻章:日如開釁,葉軍地勢是否相宜?應早籌備。李鴻章電:汪使電,稱日兵突入韓宮,韓拒而敗;日又添兵。又電:各輪運兵上

  岸,被日開砲攻擊;「高陞」沉沒,「濟遠」、「廣乙」受傷。旨:著劉永福幫辦臺灣防務。總署以日先開砲、釁由彼啟,照會駐京各使。李鴻章電:中、韓電線阻斷,現津電祇能通至平壤。又電:葉志超軍與日戰,互有傷亡。又電:馬玉崑往龍川,與衛汝貴、左寶貴同渡鴨綠江接應。

  旨:汪鳳藻著撤回,使館、領署均託美廷保護。

  旨寄李鴻章:戰事已開,著厚集兵力、廣籌援應。

  總署電李鴻章:已照會日使,諷之使去。

  七月

  李鴻章電:接濟葉軍事,丁汝昌因無快船為前驅,擬另設法。又電:日人擅更韓政,韓王遣員到津乞援。又電:唐紹儀言日兵數路並進,兵輪往大同江口;葉軍被挫。又電:日擊沉「高陞」船,已向英謝罪議賠。華死千餘人,亦應索償;已電龔使聘狀師詢商。又電:遵旨調派陸海軍分防近畿及東北海口。

  旨寄李鴻章:著專營海軍,通盤籌畫。

  李鴻章電:衛汝貴、左寶貴、馬玉崑等會商,現於平壤築營防守。又電:日船擾威海,各砲臺還擊,中傷不少;日尚有船在北洋遊弋。

  旨寄李鴻章:著令丁汝昌率軍艦嚴衛威海、旅順等處。

  李鴻章電:葉軍到平壤,聶軍次日可到。

  旨寄李鴻章:著派葉志超統率各軍。

  旨:丁汝昌毫無振作,著革職戴罪圖功。

  吉林將軍長順電:元山以北、平壤以東悉為日佔,韓派員求援;請添練勁旅赴琿春防守。

  李鴻章電:日雷艇在大東溝口巡探,現飭丁汝昌帶隊往擊。

  劉坤一電:日使及津、煙、滬三領事均已回國。

  八月

  李鴻章奏:遵旨覆陳遴選海軍統將,目前仍以丁汝昌為宜。又電:葉志超報到平壤後布置攻防事宜。

  臺撫邵友濂奏:籌備海防,懇撥的款。又電:請派楊岐珍總統基隆、滬尾各軍。

  李鴻章電:據報日兵水陸交攻,已飭周馥、袁世凱出山海關往辦糧運;又撥大連盛軍勁旅四千,令海軍護往大東溝起岸,直指義州、安州援應。又電:吳大澂報布置威海一帶防務。又電:據倫敦電,韓、日立約合攻中國,韓欲自主。又電:聶士成報,日軍擾我運道、斷我電線,包圍平壤。又電:平壤危迫,擬派宋慶往援。又電:丁汝昌電,與日船戰於大東溝,我船傷燬四隻,擊沉日本三船。又電:據龔照璵報,丁提督受傷。又電:左、馬兩鎮受傷,呂本元擊散定州日兵。

  旨寄李鴻章:平壤後路日兵愈多,著飭各軍設法剿辦,並令宋慶迅赴義州合攻。又電李鴻章:著飭丁汝昌催齊各艦,以備再戰;並擢用林同祥。

  盛京將軍裕祿電:九連城報左寶貴陣亡。

  旨寄李鴻章:著迅籌義州等處防務;並令宋慶督辦北洋軍務,馳赴九連城布置防守。葉志超等軍恐被隔絕,著由安州回顧後路,與銘軍合力防守義州。

  李鴻章奏:軍情益急,臣力難支;據實瀝陳,請聖明主持大計。奉懿旨:辦理為難情形,早在洞鑑;北洋門戶最關緊要,該大臣布置有素,籌備自臻嚴密。本日已派宋慶為幫辦大臣,馳赴九連城;該大臣亦應統籌兼顧,不得稍有諉卸。又懿旨:發去宮中內帑三百萬兩、錢兩萬串,交李鴻章迅即運往以濟餉需。旨寄定安、裕祿:日氛漸逼,著就現有之兵速籌布置,並調吉林官軍嚴防鴨綠江等處。

  李鴻章電:葉志超進紮義州;日人三路進兵,韓民附日為之引導。

  旨:著李鴻章將首先逃走之「濟遠」管帶方伯謙正法。

  東三省練兵大臣定安等電:在九連城、大東溝布置防務情形。

  李鴻章電:查覆日船所在,並會商吳大澂分派將弁扼守東省各要隘。又電:沽、塘布置大略,如有大股撲犯,再添調客軍。

  旨寄李鴻章:臺灣拿獲代日運貨之英船,據邵友濂電奏辦法已極公允,毋庸再議。

  李鴻章電:據赫德言日兵分三隊來華,請分飭閩、浙、臺、粵嚴防。

  九月

  懿旨:恭親王奕訴著在內廷行走,管理各國事務衙門;並添派總理海軍事務,會辦軍務。

  旨寄宋慶:著節制北洋各軍;葉志超總統,著即撤銷。

  旨寄李鴻章:著傳諭劉銘傳即來京陛見。

  旨:邵友濂調署湖南巡撫,福建臺灣巡撫著唐景崧署理。

  旨:著宋慶傳旨派令聶士成統帶葉志超、衛汝貴所部各軍。

  提督宋慶電:長甸、寬河尚覺空虛,依將軍移防北路為宜。

  旨寄裕祿等:金州、復州等處,著各派兵嚴密佈置。

  旨寄李鴻章:戰艦受傷,諒已修好;何時出巡?迅即覆奏。

  李鴻章電:大連灣為旅順後路,宜互為犄角。

  宋慶電:虎耳山界江河之間,日有造橋撲犯意;現與馬玉崑各部分布愛河兩岸,嚴防撲渡。

  宋慶電:據倭恆額稱,日於東洋河踹渡,堵遏不及;請飭依克唐阿由北路會剿。又電:日軍渡江猛撲,力戰失利;自請嚴議。

  李鴻章電:探報日兵在皮子窩上岸,請飭裕、定兩將軍迎剿。又電:探聞日人欲往旅順登陸、韓王次子已赴日報聘。又電:宋慶報日兵已過江西,鳳凰城無險可守,應令守摩天嶺。

  依克唐阿電:聞日兵三萬餘人在岫巖界上岸分股竄擾,請速援。

  旨寄李鴻章、劉坤一:近畿防務喫緊,著各派敢戰將領分紮京、通一帶。

  旨寄唐仁廉:著剋日赴津,面商李鴻章撥給勇營赴山海關一帶駐紮。

  十月

  李鴻章電:據大連趙懷業報,日兵由皮子窩擁進。

  使美楊儒電:前北洋電請美國會同英、俄調處,美盼中國獲一大勝,議和方得體,意甚關切。

  宋慶電:敗退各軍現扼紮大高嶺以固遼陽門戶。

  李鴻章電:日注意旅、大,今向皮子窩內竄,恐抄我軍後路。又電:日兵至李家店,金州萬緊。

  旨:著恭親王奕訢督辦軍務,各路統兵大員均歸節制,並籌辦巡防事宜;奕劻、榮祿、長麟等著幫辦軍務。

  旨寄劉坤一:著來京陛見;張之洞調署江督。

  旨:衛汝貴著革職拿問,丁汝昌撤銷議敘案。

  旨寄李鴻章:旅防危急,著飭丁汝昌率各艦遊弋截擊。

  李鴻章電:據總兵徐邦道等電,請派衛汝成軍援應大連。又電:灣、旅萬緊,請令唐仁廉督同諸將設法戰守;又海軍兵力太單,未便輕進。又電:徐邦道稟,金州已失;已催宋慶等牽制敵後。

  定安等電:請飭宋慶統籌全局,先顧遼陽門戶。

  李鴻章電:丁汝昌電,旅順危急,恐難久支。

  裕祿電:遼沈吃緊。奉旨:著長順迅帶吉林兵赴奉。以定安練兵不精、依克唐阿督兵觀望,交部分別議處。

  旨寄李鴻章:著飭丁汝昌往帶「定遠」、「來遠」二船出險;倘有失,即正法。侍郎張蔭桓電:日不欲局外居間議和,各國亦心志未齊;擬遣諜逕達伊藤,較為直捷。

  李鴻章電:探報寬甸自依軍移開後,已為賊據。又電:摩天嶺日兵並非擊退,係改道抄蓋平宋軍後路;宋軍兵單可慮。又電:巴蘭德云,前數日各國公議皆以東洋有奢望,大約志在臺灣;鄙意中國仍當力戰,俟東力乏,各國自願調停。

  丁汝昌電:日船在口外遊弋,威防吃緊;「鎮遠」船為水雷擠傷。

  旨:著李鴻章飭旅順防軍堅忍守禦,並接濟餉械。

  旨:著依克唐阿速赴大高嶺與聶、呂等軍合剿。

  李鴻章電:衛汝成衝鋒大捷,惟我軍後援不至,旅圍難解;請催宋、銘兩軍進援。

  旨:著李鴻章令唐仁廉等軍赴東為宋慶後路援應。

  旨寄裕祿:日兵由摩天嶺趨蓋平,著耿鳳鳴等軍截剿。

  李鴻章電:據馬金敘報,岫巖失守。又電:據劉含芳報,旅順失守。

  以戰事退縮,命革葉志超、豐陞阿、聶桂林、趙懷業職。

  署江督張之洞電:江防喫緊,請飭馮子材募舊部粵勇辦理沿海防務。

  楊儒電:我欲議和,可告美使轉達日政府。

  以旅順於二十四日失守,奉旨李鴻章著革職留任,並摘去頂戴。

  十一月

  李鴻章電:據聶士成報,克復連山關,陣斃日先鋒官。

  宋慶電:回軍熊岳收集潰兵。

  李鴻章電:德璀琳由日本電稱,文函經致伊藤,聲明回滬候信;並云有要語,俟回津面陳。

  宋慶電:聞日得旅順後全力北犯,擬將各軍會合遼海竭力堵剿。旨寄李鴻章、宋慶:我軍積疲不振,亟應整頓。旨寄張之洞:日船恐擾南洋,著飭沿江、沿海嚴防並諭郭寶昌率營北上。以金州失守,命革副都統連順職。楊儒電:美勸中、日議和,中國應早遣使、早息兵。李鴻章電:接龔照瑗電,日計在沽南登岸取威海,已飭於沽、威添築土砲臺嚴防。侍郎張蔭桓電:日本擬請訂期會議,已商李鴻章覆田貝,謂中國擬派全權。李鴻章電:聶士成報奪回分水嶺,軍士奮勇;請擇尤保獎。宋慶電:日陷復州,意圖北犯;我軍在蓋平嚴備。李鴻章電:據周馥請催唐、吳、李各軍分紮海城、牛莊、營口為宋後勁。軍務處電宋慶:日兵北犯,已飭魏光燾、陳湜率部出關會剿。宋慶電:新隊已募足三十營。又電:日軍大股奔大石橋,現督同馬、劉諸軍相機辦理。李鴻章電:海城失守,宋軍恐受日包抄,後路殊為可慮。旨寄宋慶:敵分竄遼陽交界,著加意嚴防。

  旨:豐陞阿、聶桂林、衛汝貴、葉志超、丁汝昌均拏交刑部治罪。

  宋慶電:日氛甚惡,現退守牛莊,擬聯合諸軍杜其西竄。

  李鴻章電:海軍統將戴宗騫等公請丁汝昌留任立功自贖。

  宋慶電:日兵北犯,遵旨將章、張兩軍合併一路,先固營口。

  李鴻章電:海城失陷,請飭吳大澂酌撥新購砲械,令諸將分保營口、遼瀋。

  宋慶電:海城附近接仗互有傷亡,請派大軍來防錦州以遏山海關。

  十二月

  命劉坤一為欽差大臣,節制關內外各軍;吳大澂、宋慶幫辦軍務,李鴻章辦理北洋防務。

  派侍郎張蔭桓、署湘撫邵友濂為全權大臣,齎國書赴日修好。

  李鴻章電:日第三軍由廣島赴威海。又電:據袁世凱報,蓋平失守,分統楊壽山陣亡;依軍在陽崗子得勝。

  劉坤一電:據章高元報,蓋平之戰斃敵約三千人,我軍官弁亦傷亡甚多。

  津道盛宣懷電:日志奢,和事難卜;請趁冬寒合擊。

  宋慶電:日兵進逼牛莊,已派軍迎敵並護運道。

  李鴻章電:據報日船在登州、榮成等處開砲。又電:據戴宗騫報,與日船接戰,斃敵甚多;援軍尚未到。

  使日張蔭桓、邵友濂奏:定期赴日,請飭總署電田貝轉告日本接待。

  李鴻章、李秉衡電:據劉超佩報,榮成失守,我軍退守營口。奉旨:前李鴻章預籌水陸相依之法,尚屬詳悉;即飭迅辦,毋得坐困。

  劉坤一電:現抵津與李鴻章等商辦海陸軍布防事宜,乞准丁汝昌立功自贖。

  張蔭桓等電:聞日廷派伊藤等會議,請詢田貝。

  光緒二十一年(乙未、一八九五)

  正月

  李鴻章電:據戴宗騫報,孫萬林等迎擊日兵,前隊獲勝。

  張蔭桓等電:接駐日美使電,日官改於神戶相迎。

  長順、裕祿電:派各軍分路前進,訂期合圍。

  劉坤一電:吳大澂已出關,濼樂、山海關等處遵旨妥籌布置。

  依克唐阿電:兩次攻海城因兵單,事敗垂成;請令各軍聯絡,專攻一路。

  李鴻章、李秉衡電:據戴宗騫等報,威海南路苦戰十日,擊沉兩敵艦;現龍廟嘴、鹿角、趙北等處砲臺均失陷。

  李鴻章電:日船緊攻威海北岸砲臺,丁汝昌與戴宗騫商同毀砲,避往「定遠」兵船。

  李秉衡電:威海失守,請旨嚴議;並擬移扼萊州,以固省城門戶。

  李鴻章電:日以我國所齎國書文理不全,不允開議。

  李秉衡電:戴宗騫退回劉公島,已自盡。我水師與日船鏖戰,擊沉彼艦數只;請飭章高元軍回東駐紮海豐一帶。又電:劉公島已失,水軍覆沒;恐其西犯,遵旨移紮萊州。

  總署奏:息借匯豐銀行一千萬兩暨三百萬鎊訂立合同。

  張蔭桓等奏:和戰相為表裏,請飭統兵大員仍實力防剿,以期事易就範。

  李鴻章電:日艦偷進日島,「定遠」等艦均被擊沉;自請罷斥。又電:據德璀琳函稱,俄已與英、法訂約,日所索如過奢,必設法調停。又電:據孫金彪報,日遊騎至寧海州等處,煙臺商民遷徙一空;請派援兵。又電:據劉含芳電,丁汝昌、劉步蟾、張文宣均在威殉難,尚存六艦。

  張蔭桓等電:日以使權不足,不能開議;現已回滬。又電:敕書以乙酉年北洋與伊藤互換文式為妥。

  命李鴻章入覲,以王文韶署直督。李鴻章電:接張蔭桓電,伊藤於議和事,似欲主議者當機能斷,免為英、俄所持。又電:接張蔭桓電,擬延律師科士達襄辦和議,已屬轉留。

  楊儒電:請以擬賠日費聯絡英、俄助剿。

  龔照瑗電:法外部言,和局已與英、俄商竭力調處。

  署直督王文韶電:俄主語王之春,自願與英主出為和解。

  李鴻章電:擬入覲後與各國公使密商,再往旅順議和。

  旨:張蔭桓著回京供職,邵友濂即赴湘撫任;日本不允開議,非該侍郎等之咎。

  津道盛宣懷電:據港電,日兵船至臺灣,水線已斷。

  旨:著譚鍾麟設法運兌臺餉,並諭唐景崧督飭劉永福嚴防。

  中、英訂立匯豐銀行一千萬兩暨三百萬鎊借款合同(正月初一日)。

  二月

  張之洞電:請借洋款,由各省認還。

  龔照瑗電:英外部言,全權奉命應暗有限制;如日言讓地,不能允,即可遵停商量之權。

  王文韶電:擬令聶士成統率各軍作為津、沽遊擊之師。奉旨:『屏蔽京畿為第一要著,著聶士成赴蘆臺駐紮;津、沽各海口防營,均歸總統。曹克忠三十營,著專顧津南一路,妥籌防剿』。

  張之洞電:擬以臺灣作保向英借款,請其派兵輪保衛。

  宋慶電:遼陽大高嶺告急,兵少難兼防剿;請示辦法。奉旨:著長順就近移紮要隘,助守遼陽。

  總署奏:敵情叵測、時勢阽危,李鴻章應速赴長門會議。特授李鴻章議和全權敕書。

  全權大臣李鴻章奏:遵旨赴日本議約,預籌大略。

  宋慶電:牛莊失守,擬率隊北援遼沈、西防錦州。

  旨寄長順、依克唐阿:著聯絡聲勢,共保遼陽。

  王文韶電:據袁世凱報,營口失守,宋慶派隊往援恐難及。

  李鴻章電:乘德船至馬關晤日全權,先請停戰,意似遊移;約期再議。探知日又運兵出馬關,似往臺、澎;確否?遼、榆軍情,乞示。

  宋慶電:督率馬玉崑等在田莊臺接戰獲勝。

  張之洞電:押款保臺如以為可,請飭龔、許兩使籌商。

  宋慶、吳大澂電:田莊臺不守,請嚴議。奉旨:著率各軍,以為進剿之地。

  使俄許景澄電:俄主謂必竭力勸成和議,德主允勸日本所索不宜太過。

  宋慶電:駐守閭陽驛,將各軍撤至大凌河西挖壕嚴守。

  旨:吳大澂疏於調度,著撤去幫辦;湘軍交魏光燾暫統,仍由劉坤一調度。

  臺撫唐景崧電:請商各公使飭觀戰各兵輪勿入口。

  旨寄劉坤一等:日船出馬關北窺,著飭各砲臺嚴防。

  唐景崧電:日船犯澎,被我砲臺擊沉二隻、傷二隻;餘逃復回,經力戰,寇稍退。奉旨:『該逆尚未遠遁,恐其復來;應嚴防。昨據電奏恆春有船遊弋,可飭劉永福妥籌兼顧』。

  三月

  唐景崧電:澎湖力戰三日,官兵傷亡甚多,已失守。

  依克唐阿電:遵旨赴騰羅堡等處扼堵,並長順移紮小北河、徐慶璋守吉峒峪。

  唐景崧電:北省停戰、臺獨向隅,臺民憤駭;懇飭兵輪應援,並飭粵省接濟鎗彈。

  旨寄劉坤一:日允北路暫行停戰,聲言將攻臺灣,情殊狡詐;倘和議難成,仍應開戰。宋慶擬留銘、嵩兩軍分駐石山站,自率毅軍移駐大凌河;應照准。

  李鴻章電:停戰事,請催袁世凱專馬迅遞各軍,免滋誤會。又電:伊藤謂停戰期迫,倘華將再有背謬,即廢約。總署電覆:華官不諳西例,故不就商;已諄屬前敵各軍按兵不動,希轉告。

  宋慶電:馳抵大凌河西布置一切。

  龔照瑗電:日索地、索費事,已請英與俄、法、德商辦勸阻。

  許景澄電:德勸中、日息戰,並謂專聽俄廷定奪。

  王文韶電:停戰期將滿,已飭各砲臺實力整備,並親赴塘、沽查看。

  依克唐阿電:接日人照會,因未奉有彼此議和分界明文,經即發還。日自停戰後,仍添兵設伏安砲;請電知全權籌議。

  唐景崧電:有策士自日來,謂日窘甚,若停和議、不允賠款,彼計立窮。又探得日因疫甚,死者多;刻在澎抽兵。

  劉坤一電:現各軍槍械略富,兵勇銳氣可用;賠款、割地,無此辦法。

  張之洞電:請借英款,調英將整頓水師。

  李鴻章電:與日訂約經已畫押,並傷已收口。

  唐景崧電:臺民呈稱,願效死勿割臺地。

  劉坤一電:據丁槐電稱,聞割地、償費議和,不勝憂憤;請堅持戰局。

  李秉衡電:割地請成,斷不可允;請決意主戰。

  盛宣懷電:巴蘭德言,現德約俄、法向日開說,不允「馬關條約」。

  唐景崧電:臺民不服割地,恐激他變。

  李鴻章奏:中日會議和約已成。

  唐景崧電:請廢約再戰,並商駐京各使公斷。

  張之洞電:接王之春電,西人謂凡勒佔鄰土,必視民意為從違;請援普、法近例

  商日。又電:日約各條貪婪太甚,不論遠患,先有近憂;伏望熟思深察。

  譚鍾麟電:臺地難交、賠款難籌,請動以情理,寬展期限。

  李秉衡電:議和條約尚須斟酌,謹披瀝愚忱。

  中、日訂立「馬關條約」暨議訂「專條」、「另約」「停戰條約」、「停戰展期條約」(三月二十三日)。

  四月

  宋慶電:日人無理要挾,願與天下精兵,舍身報國。

  旨寄許景澄:巴使向德廷陳說勸阻新約,深堪嘉許;著傳旨獎勵。

  劉坤一電:日挾土人混入遼沈,擬為內應;已拿獲三十餘人。

  旨寄劉坤一、王文韶:和戰兩事,即應立斷;著抒所見,據實直陳。

  張之洞電:日約萬分無理,地險、商利、餉力、兵權一朝奪盡,請商英、俄相助;因和議已許割地,故為權宜轉移之策。

  豫撫劉樹堂電:日人欲壑難填,請仍戰,免中狡謀。

  唐景崧電:臺民萬眾一心,無從分解;已請英保護。

  李鴻章電:聞駐日之德、法、俄公使照會日廷,不許其割據中國毗連之疆土。

  總署電德、法、俄三國:以日本新約屬暫緩批准,並力勸日本再加減讓,特電致謝。

  李鴻章電:據倫敦電,日已覆俄、德、法三使,如將奉天之地辭而不受,必激日人內亂。

  王文韶電:日人要挾狠鷙,現勢孤注,請飭王大臣通盤籌議。

  鄂撫譚繼洵電:和約要挾太重,萬難允從。

  粵撫馬丕瑤電:鉅款難籌、要地難棄,請改議。

  依克唐阿電:敵不足慮,請變通和約以絕覬覦而固本根。

  唐景崧電:臺民血書呈稱萬不從日,請照公法以民意為從違。奉旨:臺不可棄,

  萬口交騰;著李鴻章熟察情形,詳籌挽回之法。

  李鴻章電:改約另議,不敢孟浪。

  劉坤一電:諸將一聞和約,義憤填胸,皆欲決一死戰;坤惟有力任戰事,此外非

  所敢知。桂撫張聯桂電:要盟難許,宜策萬全。

  唐景崧電:臺民聞三國阻約,人心稍定。

  龔照瑗電:法廷會議,催日酌退所割土地;英似另有主見。

  楊儒電:美願幫助,並請我從緩批准。

  許景澄電:日如不允換約,俄當別有舉動。又電:三國似有布置,但仍主持重。

  張之洞電:臺灣民變正合西例,可冀西洋各國動聽。

  福州將軍穆圖善電:請朝廷俯察群言,駁廢謬約。

  旨:著派伍廷芳、聯芳往煙臺互換條約。

  許景澄電:巴使言直歸遼地恐難,或可改暫押。

  總署電美使田貝:請轉達日本展緩換約日期。

  李鴻章電:三國勸緩批准,各國外部並未明言,難為確據;仍宜暫行批換。

  許景澄電:俄欲借款與我備償日費,英銀行所商請緩定。

  唐景崧電:臺之存亡,視批約准否;乞密示消息!

  張之洞、陳寶箴、潭繼洵、德馨、李秉衡、唐景崧、張聯桂等電:日事各國現正商辦,若倉卒換約,必歸咎我;乞審慎。

  張之洞電:俄已派戰艦赴遼,明係俟我換約後向日索遼,備與英戰。

  換約大臣伍廷芳電:同聯芳即乘船赴煙臺,關防已領到。

  裕祿、長順、恩澤、依克唐阿、定安、濟祿、富爾丹、李培元等電:將士奮發,可與力戰;萬勿允和。

  李鴻章電:德璀琳稟稱,巴使言和約即換,三國仍須費力;因日自說明,仍可商改條款。

  唐景崧電:聞與法使立約保臺,不知辦否?祈示!

  李鴻章電:聞日已允復三國,除旅順外,交還遼東;但須以他項相抵。

  陝藩張汝梅電:日人要挾太甚,割地、賠款均不可從。

  甘督楊昌濬電:聞中、日和約各條可痛,李鴻章老悖,草率畫押;想朝廷必有斟酌。

  唐景崧電:臺灣變在俄頃,請商法輪速來。

  李鴻章電:日已遵俄、法、德勸,不據遼地;請速換約。又電:接龔使電,英勸日勿與三國為難。

  伍廷芳等電:遵旨與日使換約,並日使送還照會三件。

  李鴻章電:聞法廷欲制臺、澎日軍。

  劉坤一電:聞日計欲由灤河登岸,進窺永平;擬暫駐唐山認真整備。

  晉撫胡聘之奏:請飭另議和約、速籌戰守以固人心。

  旨寄許景澄、龔照瑗:三國爭回全遼,著傳旨致謝。

  唐景崧電:請聯合各國公保臺灣。

  張之洞電:請借德商瑞記款一百五十萬鎊。奉旨:經總署、戶部議定,准借用一百萬鎊;唐景崧請籌餉銀五十萬兩,著即陸續解往。

  唐景崧電:請邀各使與日商安臺民之策。

  李鴻章電:伊藤對臺事未覆,法議保臺似尚遊移。

  總署與法使商保臺灣,法使謂日已允讓遼東,臺事本國未便干預。

  旨寄張之洞:著撥槍萬枝解臺。

  李鴻章電:日已派臺灣巡撫,請我派員移交。

  龔照瑗電:聞法與他國密議,臺事暫不使華與聞,恐生枝節。

  李鴻章電:現電商伊藤,請令樺山暫緩起程;乞開導唐撫勿任意固執。又電:據倫敦電,聞日本意欲俟中國將款交付後,撤回駐遼各軍。

  張之洞電:據臺灣紳民公稟,堅留唐景崧、劉永福仍理臺事;請代奏。

  許景澄電:俄謂不及顧臺,德已告臺民不能保護;謹聞。

  張之洞電:接王之春電,法外部謂歸遼事已盡力,不欲再舉。

  旨:派李經方為全權大臣,前往臺灣與日使商辦事件。

  李鴻章電:德、俄均未必與日興戎,臺事宜慎。

  德外部電:臺灣華兵日增,如再開仗,損失更多;請總署設法彈壓。

  李鴻章電:伊藤謂中國已將臺灣主權讓與日本,勿庸會議。

  旨:署臺撫唐景崧著開缺來京陛見,文武各員著即內渡。

  旨:著許景澄將臺變各情詳告俄廷,免日藉口。

  許景澄電:俄與德、法商定,請日本歸遼減費。

  李鴻章電:俄、德、法令日人聲明交還遼東應補之數,並即撤兵。

  五月

  許景澄電:俄外部仍請按一萬萬全借,早退日兵,了結遼事。

  李鴻章電:日簡林董為駐華公使。又電:接伊藤電,兩國所派大員應在淡水會齊。又電:唐撫不遵旨撤兵,橫生異議;請朝廷勿為所惑。又電:已請伊藤知照

  樺山,俟臺地平靜,李經方赴淡水會商。

  唐景崧電:臺民強留攝行民主國總統事。

  張之洞電:臺已自主,未便再濟餉械。

  李鴻章電:已電伊藤,臺灣主治地方權已照約交與日本,其了結地方變亂之法,勿庸兩國會議。

  總署電張之洞:希轉唐景崧,宜設法脫身早歸,免生枝節。

  旨:著張之洞、譚鍾麟飭海口各官禁止軍械往臺。

  唐景崧電:粵軍在三貂嶺與日戰獲勝。

  李鴻章電:龔使報英接臺灣自主電告,擬不置覆。又電:楊岐珍報臺事實情,已帶營回廈。

  旨:著李鴻章告日使,和議既定,中國斷無嗾使臺民自主之理。

  全權大臣李經方到基隆,訂立交接臺灣文據。

  閩督邊寶泉電:臺灣省城內亂,唐撫已赴滬尾;日兵尚未入城。

張之洞電:唐景崧脫身內渡,應否遵旨陛見?奉旨:唐景崧著即休致回籍。